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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洛梅:完整人格具备的四项品质





罗洛•梅(Rollo May,1909-1994) 存在-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的奠基者之一。美国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心理学家之一。20世纪中叶,他把欧洲的存在主义哲学和心理学介绍到美国,开创了以探讨人的存在价值和生存意义为主题的美国存在心理学,并拓展了人本主义心理学中主张自我选择的研究取向。


罗洛.梅用“完整人格”这个概念描述健康人格。

罗洛.梅认为:有完整人格的人是能创造自身存在意义的人,这样的人是具备了自由、勇气、爱以及意志四种能力的人格特点的人。尽管罗洛.梅自己也承认,从来没有人能完美无缺地全部拥有这些人格特点,但这可以成为人类的心理目标,因为正是它们为人类的活动赋予了意义,使有智慧的人有了可以遵循的生活准则。

现在我们来看罗洛.梅有关完整人格所具备的“自由”、“勇气”、“爱”和“意志”究竟包括了哪些具体内容。




一、自由


很多人把自由的消极形式,如任性妄为、盲目反叛、放任不管等误认为自由。


而罗洛.梅所提倡的“自由”是指人在面对个人和社会局限的前提下,参予自身发展以及塑造自己的意向与能力,一种心态开放、准备成长,富有弹性、柔韧可塑的意向与能力,一种为了实现人自身的价值而改变自己的意向与能力。


很多人以为自己生来就拥有自由,其实不然,且不说社会与个人的局限对我们的自由的限制,就我们个人而言,每一个人想要拥有的心灵的自由都是要靠我们自己去寻找并且发现的。


一个人是否拥有自由的标志是:在同时面对很多选择时能够坦然说出:“我能……”("I can……")或者是“我愿……”("I will……")。换言之,就是在面对选择时能够坚定而又从容地作出自己的选择。


显然,罗洛.梅所推崇的自由是一种人发自内心、收放自如的精神状态,是人对自身处境及其目标的一种自觉状态,是人在个人与社会的局限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塑造自己、创造自己、使自己‘成为真正的自己’的一种能力。这和目前很多人理解的要求外界容忍自己随心所欲、任性妄为的所谓“自由”不是一个概念。




二、勇气


说到“勇气”,人们想到的常常是人对环境(物理环境与人文环境)的一种态度和对策,但在罗洛.梅看来,真正的勇气指的是人对待自身的一种内在素质,如勇于正视自己成长中的焦虑体验以及勇于追求自我认识和自我实现。


罗洛.梅认为,当一个人在对待自我的问题上取得成就后,才能以泰然而又镇静的态度去面对外部的危险和威胁。


在这里,勇气的标志不是是否敢于与天地和他人抗争,而是指是否敢于成为真正的自我,也就是说,是否敢于深入认识自己,是否能够在必要时维护并坚守自己以实现生命的意义,以及是否能够在必要时奉献甚至放弃自己以成就一种更高的价值。


我们以往在想到勇气的时候,总是会立刻联想到一个人在战胜环境中所表现出的英勇无畏,而罗洛.梅则把一个人是否勇于正视自己、成为自己当作衡量勇气的首要标准。


我们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许多的问题,其中最容易造成我们困扰的问题都来自于我们的内心,“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将往何处去?”,不少青少年在这些有关同一性的困扰前常常因为不堪忍受思考的痛苦而选择放弃,选择放弃思想的自由,选择在从众中缓解内心的焦虑,他们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推迟了自己的成长。


罗洛.梅提倡的是:勇于与自己成长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与情绪同行,勇于选择正视成长中的烦恼,勇于承担认识自己的自由。


在现实生活中,在面对自己所不满意的学习环境与人文环境时,我们可以问一问自己,以了解自己是否具备了罗洛.梅所提倡的勇气:“我是否选择了承担起过去选择的失误并积极主动去解决问题?”“我是否选择了停止抱怨并以建设性方式解决我目前的问题?”“我是否选择了以创造性的方式去改变我目前的环境?”


心理咨询中我们发现,很多心理疾病患者,其根源往往不是由于缺乏自我认识的勇气,就是由于缺乏自我成长的勇气。所以,一个被强迫症所困扰的人往往是一个不敢正视自身暗影的人;而一个被社交焦虑所折磨以至于无法与人交往的人,则往往是一个暂时放弃自我成长的人。


凡是勇于承担自我认识与自我成长的责任的人,其不仅心理健康水平较高,而且其处理生活事件的能力也都非同寻常,因为,对一个有勇气面对自己并且做自己的人而言,生活中往往已不再存在畏途。正因此,一个有勇气战胜自己的人常常就成为不可战胜的人。




三、爱


罗洛.梅所关注的另一种人格特质是“爱”。在罗洛.梅看来,爱首先是一种关系模式,在这种关系中,人力图去培植、生产和塑造世界;爱也是人的一种内在渴望,它引导人为寻求高贵善良的生活而献身;爱还是一种内驱力,它激发人渴求知识,追求真理,使人趋向于自我实现。


罗洛.梅对爱的强调基于这样一个背景,他在其发表于1969年的《爱与意志》一书中提出:西方技术的高度发达和西方社会性自由主义者所推进的性解放运动导致了人的异化,其最具象征性地表现为爱与性的分裂,爱被压抑,性被放纵,在这种放纵中,人不是得到了更多的自由,相反,而是有了更多的内心冲突。


不仅如此,在这种“杯水主义”的两性关系中,人由最初的丧失对他人的爱的能力到丧失对自己的爱的能力再扩展为丧失对世界的爱的能力,其结果对个人而言是产生无法摆脱的分离感和孤独感,产生了很多分裂型的人或者说是心理疾病患者,而对国家与世界而言,则是文明的衰落如:西方国家内部人与人之间的纷争以及更为严重也更具灾难性的国际纷争。


在丧失爱的过程中,人丧失的还有另一种特质:意志。


四、意志


此处的“意志”是指:不仅敢于正视自身的欲望,而且能够建设性地保护、指导并且满足个人欲望的一种内在人格特质。这种意志不以否定人的愿望为目标,而是一种要保护和指导人以建设性方式满足愿望的一种内在品质。这种意志在与爱的结合中承担了对自己的亲密关系和个人行为的责任。


罗洛.梅所倡导的意志与西方维多利亚时代所提倡的那种压抑人性的意志力不是一个概念。那样的“意志力”我们常常会在专制和独裁的社会见到,那种所谓的意志力使人把自身的欲望视作敌人,把与自己对抗视作美德,其结果是使人总处于极度的焦虑之中,它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毁灭而且还有社会的灾难。


罗洛.梅在其大量的个案研究中发现,正是这些压倒一切的焦虑摧毁了人对世界的知觉和想象,使人缩回到有限的自我中,把全部的能量用以抵御和抗争而非希望与创造。


在罗洛.梅的观念中“意志”与“愿望”的关系是:


如果一个人只有“意志”而没有“愿望”,他就会是一个干瘪的新清教徒,而如果一个人只有“愿望”没有“意志”,他就会是一个受欲望摆布的、不由自主的成年的儿童。


罗洛.梅也是在对病态的研究中发现了健康人格的核心特质,他在主宰心理疾病患者的焦虑、孤独、空虚与无助感中发现了可以与之抗衡并促使人成长的人格特质,那就是:自由、勇气、爱与意志。